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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又有新变化!

2023年04月13日

4月4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原文链接附文末)。明确自5月1日起,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结果。

已知目前,全国范围内,执行脊柱国采的省份,已经有13个。除了这次的河南,其他省份分别是:云南、吉林、江苏、广东、辽宁、陕西、甘肃、广西、河北、天津、山西、宁夏。

区别于其他省份,本次河南省执行国家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采购,首年的执行时间延长,到了20个月,执行期间是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但采购周期依然为3年。

《通知》还指出: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推送的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清单,及时将骨科脊柱类耗材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挂网,初次手术按产品系统采购,产品系统内各主要部件的组成数量及螺钉类型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翻修手术可按产品部件采购,如全套翻修则按产品系统采购。

医疗机构在使用中选产品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使用的部件组成实际使用产品系统,按部件的中选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采购,并记入协议采购量。

其中,钉棒(板)系统未使用钉棒(板)部件的,不记入协议采购量;

部件齐全的钉棒(板)系统如同时使用本系统内钉棒(板)部件和非本系统内的其他主要部件,不记入协议采购量;

部件不齐全的钉棒(板)系统如同时使用本系统内钉棒(板)部件和本企业不具备的其他企业的主要部件,使用的钉棒(板)系统记入协议采购量。

伴随服务包括协助组装工具、进行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导、对医疗机构进行工具操作培训等。医疗机构可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支付

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零差率收费,非专用的动力工具、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医疗服务费用中。医保经办部门做好骨科脊柱类耗材编码赋码等相关工作。

非中选产品,确定医保支付最高限价

河南省这次脊柱国采执行文件中,首次提出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要和已经中标的产品对比是否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简单说,如果非中选产品不能替代中选产品或是和中选产品作用差不多,那非中选产品的医保支付就是中选产品的最高中标价格

原文如下:

天津市首先对非中选产品制定挂网限价,河南紧随其后。那河南省此次对非中选产品的医保支付限制,之后将有更多省份跟随执行!

对于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而言,想在集采之外将“非中选产品”作为“短择”的缓兵之计,将难以实现。

骨科全线进入集采

2022年—2023年是骨科耗材集采的“大年”,三大品类已被集采全覆盖。

关节国采平均降幅82%,中选率92%。按2020年采购价计算,公立医疗机构人工髋、膝关节采购金额约200亿元,占高值耗材市场的10%以上。

关节用骨水泥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在即。2月8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关节用骨水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确认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关节用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创伤类耗材集采,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耗材集采平均降幅达83.48%。河南等12省创伤集采平均降幅88.65%。

今年3月,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开展眼科及骨科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就眼科及骨科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开展填报工作。

由此可见,骨科耗材全线进入集采范围,中选、非中选产品全部挂网、医保支付管控,已覆水难收。

全线进入集采后,该行业的价格水分将被挤干,市场体系也将随之重建。

 

原文链接:     

《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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