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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5年08月14日 发布

8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25年8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共60条检查内容及检查要点,并标识了29项关键项目。其中,针对网络销售经营者的共28条检查内容及14项关键项目。
例如,在关键项目中2.9.1指出,检查网络销售经营者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以及开展网络交易的网站、客户端、应用程序等软硬件设备或者技术条件,是否与其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品种范围、网络销售业务量相匹配。关键项目2.16指出,查看网络销售经营者网络销售数据记录管理制度,是否明确网络销售记录的内容和数据保存要求。

查看网络销售记录是否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销售日期、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及网络销售订单号;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网络销售经营者,销售记录还应当包括购货者的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等信息,确认上述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可追溯并妥善保存销售数据。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和指导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5年8月6日—8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qxjge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反馈意见”。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8月5日

附件1:

 

 

 

 

 

原文链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